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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的分类,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时间:2023-11-18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分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根据压力容器操作压力、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功能、结构特性、材料和对容器安全性能的综合影响程度等,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容器说明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分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发[1999]154号,以下简称《容规》)根据压力容器操作压力、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功能、结构特性、材料和对容器安全性能的综合影响程度等,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第(二)、(三)款规定的除外)。 (二)第二类压力容器(下列情况之一,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三)第三类压力容器(下列情况之一): (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或等于10MPa·m3);(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或等于0.5MPa·m3);(5)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或等于0.2MPa·m3);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7)中压搪玻璃钢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10)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11)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危害种类 压力容器爆炸是指极其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压力容器破裂分为物理爆炸现象和化学爆炸现象。 所谓物理爆炸现象是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在能量。 化学爆炸现象还有化学反应高速释放的能量,其爆炸危害程度往往比物理爆炸现象严重。容器破裂时的危害,通常有下列几种: (1)碎片的破坏作用。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些壳体则可能裂成碎块或碎片向四周飞散而造成危害。 (2)冲击波危害。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了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容器或碎片抛出外,大部分产生冲击波。冲击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运处的门窗玻璃破碎。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一样可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3)有毒介质的毒害。盛装有毒介质的容器破裂时,会酿成大面积的毒害区。有毒液化气体则蒸发成气体,危害很大。一般在常温下破裂的容器,大多数液化气体生成的蒸汽体积约为液体的二、三百倍。如液氨为240倍,液氯为150倍,氢氰酸为200~370倍,液化石油气约为180~200倍。有毒气体在大范围内导致生命体的死亡或严重中毒。如一吨液氯容器破裂时可酿成8.6×104m3的致死范围,5.5×106m3的中毒范围。 (4)可燃介质的燃烧及二次空间爆炸危害。盛装可燃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后,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到触发能量(火种、静电等)在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其中可燃气体在器外的空间爆炸,其危害更为严重。液态烃气化后的混合气体爆炸燃烧区域,可为原有体积的6万倍。例如一台盛装1600m3乙烯的球罐破裂后燃烧区范围可达直径700m、高350m。其二次空间爆炸的冲击波可达十余公里。这种危害绝非蒸汽锅炉物理爆炸所能比拟的。 |